注销主站
当前位置:互联网+国际关系   >  期末考试  >   作业显示

姓名:倪雨晨
学号:202226202020
班级:国际1班
提交日期:2025/6/5

治理数字鸿沟: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网络事务中的合作与博弈

互联网技术的空前发展,让信息在世界的流动变得前所未有的迅速和便捷。但与此同时,互联网的普及程度、数字资源的可获取性、技术创新和应用等方面的严重不均,也让“数字鸿沟”这个词汇变得越来越重要。所谓数字鸿沟,简单地说,是指由于经济、社会、技术等多重因素,造成不同国家和地区在互联网接入、数字基础设施、数字能力等方面产生的巨大差异。这种差异不仅体现在上网速度多少、能不能视频会议这样表面的层次,更深刻地影响到国家间的经济发展、社会治理、国际话语权,甚至科技创新和文化传播的广泛领域。

数字鸿沟的表现十分明显。今天,发达国家里几乎人人都可以使用高速互联网,网上购物、移动支付、数字医疗、智慧城市建设已经融入日常生活。而在很多发展中国家,尤其是撒哈拉以南的非洲、南亚、部分拉美国家,许多地区仍然没有稳定的网络接入,基本的数字基础设施尚不完备,数字素养和创新能力也远远落后。从最基本的通信基站,到数据中心和云服务,从计算机基础教育到高端数字人才培养,发达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在新一轮技术革命中日益拉大。

这种差距不仅是经济落后的自然反映,更是全球互联网治理和数字秩序塑造过程中的核心矛盾。在数字时代,谁拥有数据、谁主导技术标准、谁掌握话语权,谁就能在未来的世界分配中占据主动。一方面,发达国家,特别是美国和欧洲,在互联网基础技术、核心专利、全球主要数字平台上占据主导地位。谷歌、苹果、微软、亚马逊、脸书等巨头公司通过平台规则和数据主导权,重塑了全球网络空间的经济和社会生态。以欧盟“通用数据保护条例”(GDPR)为代表的政策输出,已影响到全球范围内各国企业的数字行为和治理模式。另一方面,广大发展中国家面临的,则是缺乏资源和能力参与全球数字经济的制定和分享,更多地被动接受发达国家主导的规则,有时甚至是难以逾越的边缘化困境。

但数字鸿沟在全球互联网治理中,并不仅仅意味着“赢家通吃”,也催生了大量的合作、援助和互惠实践。2003年联合国发起的信息社会峰会(WSIS)就是希望通过全球共识协作,推动消除数字鸿沟,实现全球信息可达和权益平等。国际电信联盟、世界银行、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众多国际组织和发展援助机构,长期投入资金和技术,协助非洲、东南亚等地铺设光缆、架设基站,建设教育和医疗的数字网络项目。发达国家自身的政府和主要企业,也积极参与到发展中国家数字能力的援助当中。例如脸书和谷歌曾提出通过卫星、无人机等手段帮助非洲偏远地区实现互联网覆盖,微软、英特尔等科技公司亦推动“数字教育”项目进驻发展中国家。

中国在“一带一路”倡议下大力发展“数字丝绸之路”,华为、中兴等通信企业为非洲、中亚、东南亚国家提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培训,成为发展中国家数字化进程的重要力量。这些合作,大大提升了很多地方的网络接入水平,为社会经济的现代化提供了重要支撑。许多地区的电商、移动支付、数字医疗服务得以从“无”到“有”,实现质的跨越。

然而,这些合作往往也伴随着复杂的利益分配、治理结构与规则制定的博弈。首先是规则谁来定的问题。发达国家在对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支持和基础设施时,一方面输出了先进经验,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将自己的技术标准和治理理念植入,甚至构成新一轮的“数字殖民”。发展中国家虽然摆脱了“信息黑洞”的状态,但在关键的技术自主、网络安全和数据主权方面,依然面临有限的自主权。例如非洲不少国家在与欧美大型互联网企业合作时,发现数据存储和处理几乎全部依赖于美国本土服务器,本地政府对数据管理和隐私保护难以参与决策。

其次,国际网络事务中的“博弈”也日渐明显。在数据管理、网络安全、贸易规则、内容监管等议题上,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立场存在重大分歧。发达国家更倾向于维护网络空间的“全球共治”和信息自由流动,强调企业自律与技术中立。而发展中国家则强调网络主权,主张对网络内容、数据跨境流动实施更为严格的管理,以防止文化渗透、数据外泄和技术滥用。在世界互联网大会、G20、APEC等多边机制下,双方在网络治理模式、标准兼容、数据安全等领域的讨价还价时常成为顶级议题。例如在全球数据跨境流动谈判中,发展中国家往往担心自身的数据和隐私权益被强势市场侵蚀,主张对跨国巨头施加更多监管,对本地数据实施本地存储要求。

这种博弈,不仅体现在宏观政策领域,更渗透到日常管理和经济利益分配之中。全球数字经济的巨额红利,目前主要被美欧和部分亚洲新兴经济体瓜分。谷歌、亚马逊、微软等掌控着全球绝大部分云计算资源,TikTok、WhatsApp、YouTube等平台则在非洲、拉美等地拥有极高市场份额,但相关广告、数据和创新收益极少留在本地。这导致了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数字经济分工中依然是最底层的“数据生产者”和消费者,很难建立自主的创新体系。这与此前工业时代的“原材料—制造业—品牌—市场”分工极为相似,容易形成新的“依附”与“被依附”格局。

再以实际疫情为例。新冠疫情期间,发达国家凭借先进的数字基础设施和远程医疗、在线教育平台,轻松实现社会服务数字化转型。而很多发展中国家因基础设施落后,广泛缺乏普及数字终端和网络服务,让本就脆弱的社会保障、教育资源、食品医疗等领域雪上加霜。这一现实,进一步加重了数字鸿沟带来的全球发展不平衡,使数字化成为新的全球分化加速器。

当然,这种矛盾和博弈并非不可调和。近年来,不管是国际组织还是各国政府、数字巨头,都在探索如何通过制度创新、技术转让和共建共享机制来缩小数字鸿沟。加强对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、教育、数字能力建设的投入,是实现全球数字公平的重要路径。更重要的是,在制定全球互联网和数字经济治理规则时,应赋予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权,避免“全球南方”在数字新时代再次被边缘化。

为此,可以考虑多方面努力。首先,是提升多边平台的代表性,让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互联网治理机构中拥有实质席位和话语权,在全球标准制定、数据治理、网络安全等领域掌握议事主动;其次,是推动“技术与能力可持续转移”,使发达国家的技术援助有更多针对性,从单纯的“建网”升级为伴随数字素养、创新链培育、人才培养的全链条赋能;第三,是在全球数据治理、数字贸易、信息安全等热点领域,探索分级协作和多边共治机制,避免单一强势方垄断标准与规则;最后,也是最关键的,要鼓励数字红利共享,设立创新基金、能力提升补贴和市场准入绿色通道,让低收入国家和欠发达地区能更公平地分享数字经济带来的机遇。

回顾过去二十年的演变,数字鸿沟已成为全球发展公平和国际秩序重塑的新战场。互联网和数字技术本身具有巨大的开放性和包容性潜能,但如果在规则制定、资源分配上缺乏全球正义和包容精神,极有可能会把发达和发展中国家间的裂谷进一步拉宽。在权力、利益与价值观的交错中,治理数字鸿沟既需要协作,更需要理解和让步。这考验的不仅是技术和政策,还有全球社会的集体智慧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。

  只有真正跨越数字鸿沟,构建包容、公正、共享的全球数字治理体系,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伟大红利才能为世界每一个角落、每一个人所共享。这,是我们共同的责任,也应是我们共同奋斗的目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