姓名:邵珺一
学号:202226801018
班级:国际1班
提交日期:2025/6/8
互联网治理中的“多边主义vs单边主义”之争:从ICANN到联合国框架的权力博弈
摘要
互联网治理体系的演进本质是全球数字权力的再分配过程。本文以ICANN(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)和联合国框架下的治理实践为核心案例,梳理全球互联网治理从“技术单边主义”到“多边制度博弈”的历史脉络,剖析美国技术主导权、发展中国家数字赋权诉求与“多利益攸关方模式”的内在矛盾。研究表明,网络空间的治理困境源于技术霸权与主权平等的价值冲突,构建包容性治理体系需以“多边主义”为基石,推动技术规则与国际政治秩序的协同演进。
关键词:互联网治理;多边主义;单边主义;ICANN;联合国
一、引言:数字时代的治理悖论与权力重构
1.1 研究背景
互联网自20世纪90年代商业化以来,已从单纯的技术基础设施演变为影响全球政治、经济、安全的“第二主权空间”。截至2024年,全球互联网用户达59亿,占总人口74%,网络空间的规则制定权成为国家竞争的核心议题。然而,治理体系的顶层设计始终伴随“单边主义”与“多边主义”的激烈博弈——美国凭借技术先发优势长期主导核心资源控制权,发展中国家则试图通过联合国等多边机制打破垄断,形成“技术权力”与“政治主权”的深层张力。
二、治理机制的历史演进:从“技术垄断”到“制度博弈”
2.1 单边主义主导期(1960s–2000s):美国技术霸权的奠基
互联网起源于美国国防部的ARPANET计划,其核心资源(如IP地址、域名根服务器)长期由美国政府及技术社群控制。1998年,在美国商务部主导下,ICANN成立并接管域名系统(DNS)管理,形成“美国政府—技术社群”的二元治理结构。此时的治理规则具有鲜明的“单边主义”特征:
• 技术垄断:全球13台域名根服务器中,10台由美国机构运营,掌握网络寻址的“终极控制权”;
• 制度排斥:国际组织(如联合国)与主权国家被排除在核心决策外,治理被视为“技术问题”而非国际公共事务。
2.2 多边主义萌芽期(2000s–2010s):WSIS与治理权争议的兴起
2003年联合国“信息社会世界峰会”(WSIS)成为转折点。发展中国家首次系统性提出“互联网治理应纳入国际多边框架”,主张“信息通信技术属于人类共同遗产”,要求打破美国对ICANN的实质控制。2006年,联合国设立“互联网治理论坛”(IGF),虽不具备决策职能,却首次构建了政府、企业、民间社会共同参与的“多利益攸关方模式”。此阶段的博弈焦点集中于:
• 主权介入合法性:中国、俄罗斯等国主张“网络空间主权”,要求政府在治理中发挥主导作用;
• 技术社群的抵抗:ICANN以“技术中立”为名,强调治理应依赖工程师与企业的专业判断,排斥政治干预。
2.3 制度博弈深化期(2020s至今):体系分裂与规则重构
2016年美国宣布将ICANN的管理权移交“全球多利益攸关方社群”,被视为治理体系“去单边化”的里程碑。但实质变革有限:根服务器运营仍由美国公司Verisign主导,域名分配的核心算法与技术标准仍掌握在美欧技术社群手中。与此同时,联合国框架下的治理尝试遭遇阻力——2021年“联合国信息安全开放式工作组”因美俄在“国家主权是否适用于网络空间”问题上的分歧陷入僵局,暴露出多边主义实践的深层困境:
• 价值对立:西方主张“网络空间自由开放”,发展中国家强调“主权平等与安全优先”;
• 能力鸿沟:发达国家掌握70%的全球互联网关键基础设施,发展中国家在技术标准制定中话语权不足15%。
三、核心案例:ICANN与联合国框架的治理逻辑对比
3.1 案例一:ICANN——“技术多边主义”的形式与实质
治理结构:ICANN董事会由16名成员组成,其中技术专家(如IETF代表)与企业高管占比超60%,政府仅通过“政府顾问委员会”(GAC)提供建议,无直接投票权。
关键冲突:2019年,非洲国家联盟要求将“.africa”顶级域名管理权从美国公司转移至非洲区域组织,遭ICANN以“技术合规性不足”为由拒绝。此举暴露“多利益攸关方模式”的本质——技术精英与跨国企业仍是规则制定的“隐性主权者”,发展中国家的数字赋权诉求被制度性边缘化。
3.2 案例二:联合国IGF——“政治多边主义”的局限与突破
机制特征:IGF作为联合国下设的咨询平台,允许政府、非政府组织(NGO)、公民社会平等参与讨论,但决议无法律约束力。2023年IGF年度会议上,发展中国家提出“建立联合国主导的数字治理公约”,要求按主权国家平等原则分配网络资源控制权,遭美国联合欧盟以“破坏技术自治”为由反对。
矛盾本质:多边主义的形式与单边主义的实质并存——联合国提供了主权国家表达诉求的政治舞台,但核心治理权仍掌握在技术霸权国家手中,形成“制度多元”与“权力一元”的悖论。
四、矛盾解析:三大冲突的理论与现实逻辑
4.1 技术霸权与主权平等的价值冲突
现实主义理论视角下,美国将互联网核心技术视为“数字权力”的载体。通过控制根服务器、TCP/IP协议等“技术硬核”,美国得以实施“网络威慑”(如2022年对俄罗斯部分银行的SWIFT系统断网制裁)。而发展中国家援引《联合国宪章》主权平等原则,要求将网络空间纳入传统国际治理框架,本质是对“技术单边主义”的政治反制。
4.2 发展诉求与规则垄断的结构性张力
全球数字鸿沟呈现“马太效应”:发达国家占据90%的域名根服务器资源,发展中国家的网络安全漏洞修复率仅为前者的1/3。ICANN等机制的“技术门槛”(如要求域名管理机构具备复杂的DNS解析技术能力)实质是为发展中国家设限,而联合国框架下的规则谈判又因发达国家的阻挠难以落地,导致发展中国家陷入“诉求表达—制度排斥”的恶性循环。
4.3 “多利益攸关方模式”的理想与现实落差
该模式初衷是调和技术专业性与治理合法性,但在实践中异化为“精英共治”。以ICANN为例,企业代表(如谷歌、亚马逊)凭借技术资源与资金优势主导议程,发展中国家的政府代表因缺乏技术团队支持,难以有效参与规则讨论。这种“形式多元、实质单边”的治理结构,本质是技术霸权与资本力量的合谋。
五、启示:从权力博弈到包容共治的路径选择
5.1 构建“技术主权”与“多边治理”的平衡框架
承认网络空间主权的合法性,同时避免将治理等同于“政府垄断”。可借鉴WTO“技术标准磋商机制”,在联合国框架下建立“全球数字治理委员会”,由主权国家主导规则顶层设计,技术社群负责执行细节,实现“政治合法性”与“技术专业性”的互补。
5.2 推动发展中国家的数字能力建设
通过“数字发展伙伴计划”(如中国“数字丝绸之路”、联合国南南合作基金),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域名管理、网络安全等关键技术,降低其参与治理的技术门槛。例如,支持非洲国家建立区域域名解析中心,逐步实现“.africa”等顶级域名的本地化管理。
5.3 完善“多利益攸关方模式”的决策机制
在ICANN、IGF等平台引入“权重分配机制”:政府代表按主权平等原则拥有基础投票权,技术社群与企业代表按技术贡献度与用户规模分配加权票,避免“技术精英绑架治理”或“政治对抗阻碍效率”。同时,建立发展中国家代表的“能力建设基金”,保障其有效参与国际谈判。
六、结论
互联网治理的“多边主义vs单边主义”之争,本质是数字时代国际秩序重构的缩影。美国凭借技术先发优势构建的单边治理体系,已难以适应全球数字化普及的现实需求;而发展中国家推动的多边主义实践,虽面临制度惯性与能力鸿沟的挑战,却代表着国际社会对公平秩序的共同诉求。未来的治理变革需超越“非此即彼”的对立思维,在技术效率、主权平等与发展正义之间寻找平衡点——唯有以多边主义为基石,构建“共商、共建、共享”的全球数字治理体系,才能让互联网真正成为人类共同发展的福祉。
参考文献
[1] 王怀诗, 等. 全球互联网治理模式的演进与中国角色[J]. 世界经济与政治, 2022(5).
[2] Mueller, M. Networks and States: The Global Politics of Internet Governance[M]. MIT Press, 2010.
[3]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(UNCTAD). 《2023年数字经济报告》.
[4] ICANN官方文件(2016–2024年治理改革报告).